中文题名:论不动产财产权自由的公法限制
作者:金俭
第一作者:金俭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年份:2008
卷号:26
期号:9
起止页码:13-19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不动产财产权;自由;公法限制;
摘要:保护不动产财产权自由行使是私法的重要内容与任务。但是,为了避免不动产所有权人绝对行使其权利而妨碍社会进步和公共利益的发展,妨碍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公法对不动产财产权自由给予适度的限制是必要与必须的。公法对不动产财产权行使自由的限制有着深刻的法理基础。国家通过规划法、建筑法、文化古迹与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租赁法、税法等对土地使用、房屋建筑、不动产交易、租赁进行管制,以期调和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间的冲突与矛盾,实现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的目的。
分类号:D923[民法] 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