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合情合理,即是好法”——谢觉哉“情理法”观研究     被引量:10

收藏

中文题名:“合情合理,即是好法”——谢觉哉“情理法”观研究

作者:霍存福

第一作者:霍存福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8

期号:11

起止页码:178-197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战线

中文关键词:情理法;谢觉哉;合情合理;好法;国法民情;

摘要:谢觉哉的一般“情理”观,是其“情理法”观的基础,它们是在吸收中国文化传统的优秀成分、在对革命经验教训的总结中形成的。谢老指出革命不排斥友情、亲情、传宗接代等人情,“理”是经过了洗练的“情”,对肃清教条主义、宗派主义的影响,作用巨大;强调司法的内容是“说情说理”及判决要“合情合理”,这对理解司法本质和司法精神颇有助益;确认“法律是根据人情制定的”,“合情合理,即是好法”,对立法和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从正义高度将公平、公正、安定等价值植入“情理”之中,使得革命的、新型的“情理法”超越了旧式的“情理法”,新价值统驭旧传统、旧语言反映新思维,实现了对于传统的创造性转化。谢老的“情理法”思想及其科学探索历程,对当今法律文化的建设仍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分类号:D909.26[中国] B82-063[人格主义]

收录:BDHX:【BDHX2004】;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