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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特质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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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特质

作者:胡旭晟

第一作者:胡旭晟

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

年份:1999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12-123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传统诉讼文化;艺术化;诉讼活动;中国古代法;个别化;道德化;家族司法;非逻辑化;人情化;司法官员;

摘要: 文章认为,中国传统诉讼文化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性质和风貌,其中主要有:诉讼运作(包括司法判决)的道德化;司法设置的行政化与非专门化、非职业化;诉讼活动因司法官员高操的"权"变之术和良好的人文修养而人情化和艺术化;诉讼规制的低程序化;因过于注重个案处理的妥当性而导致的司法个别化和非逻辑化等等。这些特质是中华民族生活智慧的结晶,其中蕴藏着许多值得今人借鉴的因素;但从总体上看,它们乃是附属于传统礼治社会的特定范畴。

分类号:D926[司法制度]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01833);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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