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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救济性基本权利     被引量:2

On Improving The Relieving Basic Right In China Co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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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救济性基本权利

作者:秦奥蕾

第一作者:秦奥蕾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09

卷号:24

期号:3

起止页码:140-144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救济性基本权利;宪法救济;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司法裁判权;

摘要:救济性基本权利在基本权利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功能,其内容主要包括诉愿权、司法裁判权和物质赔偿权。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四部宪法当中鲜有救济性权利的规定,而现行宪法文本中的救济性基本权利规定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对此,可以基于现有宪法基础进行完善,改进宪法第41条规定,并增加“司法裁判权”。

分类号:D91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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