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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中第三人权利救济的制度进路思考——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案为引子     被引量:5

On the Remedy System for the Rights of the Third Party for the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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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政府信息公开中第三人权利救济的制度进路思考——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案为引子

作者:郭庆珠

第一作者:郭庆珠

机构:[1]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7

年份:2009

期号:4

起止页码:19-25

中文期刊名: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进路;

摘要:信息一旦公开就具有不可回复的特性,应该在政府信息公开之前给予第三人有效的救济。必须要有特殊的制度保障第三人救济权利的实现,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此未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制度进路主要应该包括行政机关倾向公开信息时的告知、公开决定的附时间生效、第三人暂时权利保护等;行政机关拒绝公开信息时申请人起诉的,公开中的第三人应该作为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我国应该结合法制现状选择最有效的制度建构模式。

分类号:DF74[行政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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