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特点     被引量:1

收藏

中文题名:论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特点

作者:丁启明

第一作者:丁启明

机构:[1]大庆师范学院,黑龙江大庆163712

年份:2009

卷号:29

期号:5

起止页码:63-66

中文期刊名: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知识产权;

摘要:由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特殊性所决定,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有其自身的独特性。法律维护商业秘密的秘密状态不遭受人为的以任何方式所进行的非法占有和以任何形式所进行的泄露,法律不保护商业秘密信息的内容。维持商业秘密信息的秘密状态完全依赖于权利主体积极的私力保护,私力表现为权利主体保护商业秘密的制度、措施和管理,商业秘密一旦转为法律救济时,权利主体就陷入了被动保护的局面。法律没有设定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可以推定法律承认商业秘密保护时间的长短则完全取决于权利人为保护所做努力程度。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5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