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物权法》中地役权制度的争点及思考
作者:戴孟勇
第一作者:戴孟勇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09
期号:11
起止页码:126-132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物权法;地役权;宅基地欣用权;优先效力;
摘要:在我国,地役权的客体为不动产,包括土地和建筑物。不动产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以及不动产承租人均有权在他人的不动产上取得地役权,或以自己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为他人设定地役权。在适用砌权澎捞有关地役权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的规定时,不应将宅基地使用权排除在外。未登记地役权的承认,对物权优先效力理论形成了巨大的冲击。
分类号:D971.23[法律] 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1610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