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自制与中国行政法治发展 被引量:51
Administrative Self—restraint and the Rule of Administrative Law in China
中文题名:行政自制与中国行政法治发展
第一作者:崔卓兰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期号:1
起止页码:35-47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行政法治;行政自制;内部行政法;外部行政法;
摘要:行政自制作为行政法治发展的路径之一,既与宪政和外部行政法的前提和框架作用密不可分,也是行政自组织的必然结果。行政国家的权能扩张已经使立法机关的事前控制和司法审查的事后控制力不从心,除了加快宪政和外部行政法建设之外,完善内部行政法,通过行政自制弥补外部行政法的功能性不足,以此推进中国行政法治发展,是一条必要的、有益的、有效的路径。
分类号:D033[国家政治制度] 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