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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就业歧视界定模式之选择     被引量:8

Choice of Mode to define the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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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就业歧视界定模式之选择

作者:李雄 刘俊

第一作者:李雄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4000

年份:2010

期号:3

起止页码:187-190

中文期刊名:河南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就业歧视;差别对待;正当理由;先赋因素;自获因素;

摘要:就业歧视的本质特征是没有正当理由的差别对待,禁止就业歧视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平等就业权并实现社会正义。就业歧视的界定绝非一个抽象或均衡的问题,而是一个与各个国家的未来紧密勾联的具体问题。我国就业歧视界定模式应当符合市场化就业的基本要求,正确处理用工自主权与平等就业权这对“轴心”权利的相互关系,依法划清用工自主权与平等就业权的界限。同时,我国就业歧视的界定应包括如下因子:歧视原因、歧视行为、歧视类型、歧视领域、歧视后果和歧视例外等。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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