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规划行政法治主义的危机及弥合进路思考
作者:郭庆珠
第一作者:郭庆珠
机构:[1]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7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96-99
中文期刊名:理论月刊
中文关键词:行政规划;规划行政;法治主义;
摘要:规划法规范构造采用的是"目的程式"与传统法律规范构造的"条件程式"有根本的不同,前者在于发挥社会形成的机能,重在法律的实现,而后者重在执行。同时行政规划有未来性的特性。基于此,依法行政在规划行政中的作用渐趋式微,容易使法治主义在规划行政领域"空洞化"。但依法行政在规划领域仍然有其基本的作用空间,法治主义的价值不容否定。应该根据不同规划的内容和机能来确定法律保留的事项和依据。
分类号:D922.29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