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物权优先于债权”理论之质疑
作者:戴孟勇
第一作者:戴孟勇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2249
年份:2010
期号:7
起止页码:98-107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物权;债权;“物权优先于债权”理论;物权法;优先效力;
摘要:我国通说所主张的“物权优先于债权”理论,是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结果,在逻辑上难以证成,在实践中也没有意义。在制定《物权法》的过程中,由学者起草的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和官方草拟的物权法草案审议稿中设计的“物权优先于债权”条文,存在着含混不清、难以适用等诸多弊端。《物权法》没有承认“物权优先于债权”理论,在实践中也不宜援引该理论作为判案依据。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1620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