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若干法观念的探析与更新——论政治社会中个体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平衡关系——以卢梭社会契约论为视角
第一作者:湛中乐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0
期号:8
起止页码:2-12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人民主权;社会契约;权利与权力;平衡;
摘要:权利可以分为具有权力内涵的权利和不具有权力内涵的权利。权利不仅先于权力而存在,也是权力的来源。当权力从权利中分离出来,形成共同体权力之后,权力就具有了独立性。首先,共同体的这种权力首先要遵循一定的界限,保持和权利的基本平衡。其次,权力的运行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并不断改善其对权利起作用的方式。在社会契约理论下,宪法应体现“具有权力内涵的权利:权力=权力:不具权力内涵的权利”的平衡结构,同时辅以权力分立与制约子环路的平衡。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