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作为基本权利主体的内涵——兼论“公民”与“个人”的基本权利主体比较 被引量:2
On the Connotations of Citizen as the Subject of Basic Right:with the Comparation of 'Citizen' and' Individual'
中文题名:论“公民”作为基本权利主体的内涵——兼论“公民”与“个人”的基本权利主体比较
作者:秦奥蕾
第一作者:秦奥蕾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研究所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83-89
中文期刊名: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公民;个人;基本权利主体比较;基本权利;
摘要:近代个人主义价值的发掘与张扬成就了“个人”在近代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主体地位。但宪法适用中的实证化的思路为“个人”向“公民”的基本权利主体演进提供了契机。公民之身份特征遵循着从共和主义传统到自由主义新兴再到共和主义复兴的历史演进道路。较之“个人”,“公民”作为基本权利主体,在与共同体关系、衔接于发展的基本权利体系与现实社会义务担当等问题上具备更丰富的内涵。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40700);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