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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立法权区域民意的立法表达——以地方性法规为分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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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无立法权区域民意的立法表达——以地方性法规为分析对象

作者:刘小冰 张琳

第一作者:刘小冰

机构:[1]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江苏南京210009

年份:2010

期号:12

起止页码:74-77

中文期刊名:唯实

中文关键词:无立法权区域;民意;立法表达;

摘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立法权区域民意的立法表达已成为一个重要话题和现实难题。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除了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外,还应克服部门利益立法、立法信息不对称等弊端,畅通无立法权区域民意的上达通道、丰富民众获取立法信息的路径。

分类号:D901[立法理论]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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