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法律性质考察——从若干相关行政、司法实践而展开 被引量:16
An Inquiry into the Legal Nature of Social Foster Fees:A View Based on Administrative and Judicial Practice
中文题名:社会抚养费法律性质考察——从若干相关行政、司法实践而展开
作者:湛中乐 伏创宇
第一作者:湛中乐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1
卷号:17
期号:1
起止页码:104-113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罚;经济补偿;司法裁判;
摘要:社会抚养费制度作为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和保障的一项重要措施,其法律性质为何依然争议不断。通过分析近年来有关社会抚养费的司法判决可以发现,实践中仍然有不少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将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对待。从社会抚养费的规范依据和理论基础来看,将社会抚养费当成一种行政处罚均难以成立。社会抚养费应当属于超生对社会所造成负担的一种经济补偿。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对象、标准、程序和对权利限制的制度都有待重新评估。
分类号:DF3[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4074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