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第三人之确定标准及类型化新论 被引量:1
New Research on the Determination Criteria and Classification of the Third Party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中文题名:行政诉讼第三人之确定标准及类型化新论
第一作者:章志远
机构:[1]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年份:2011
卷号:24
期号:1
起止页码:103-111
中文期刊名:阴山学刊: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行政诉讼;第三人;确定标准;类型化;
摘要: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现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导致理论与实务争议颇多,不利于第三人制度的有效实施。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类型化分析是走出这一困境的有效途径。在行政过程论的视野中,以"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为基本结构,可以将第三人划分为行政主体层面的第三人、行政行为层面的第三人和行政相对人层面的第三人等三种类型,这一区分具有超越现行其他理论分类的比较优势。
分类号:D925.301[行政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