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权作为基本人权入宪之思考 被引量:13
A Study of Reproductive Rights to be Embodied in Constitution as a Basic Human Right
中文题名:生育权作为基本人权入宪之思考
作者:湛中乐 伏创宇
第一作者:湛中乐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1
卷号:27
期号:2
起止页码:15-20
中文期刊名: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生育权;基本人权;宪法;
摘要:对生育权的探讨不能仅仅局限于私法层面,还必须上升到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层面,上升到宪政和基本权利的高度。无论是生育政策,还是具体的社会抚养费制度、利益导向机制,都必须建立在生育权是基本人权的基础之上。生育权的普遍性、道德性以及重要性等方面都体现了生育权作为基本人权的内涵和价值,这些可从国际条约层面、域外司法层面和我国法律层面一一得到阐释。通过宪法解释的方式明确生育权作为基本人权在我国的宪政体制下难以达到,只有通过宪法修改方式使得生育权入宪,方能实现对生育权的更高层次、更全面的保护。
分类号:DF01[立法理论]
收录: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