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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野生保护动物致害国家赔偿责任之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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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野生保护动物致害国家赔偿责任之法理基础

作者:陈吉栋 刘磊

第一作者:陈吉栋

机构:[1]宁波大学法学院;[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1

期号:14

起止页码:161-162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旬刊

中文关键词:野生保护动物;致害救济;国家所有权;民事赔偿;

摘要:关于野生动物致害是否引发私法上之责任存有争论。私法上之所有权可引发动物致害之民事赔偿责任。我国《物权法》规定之野生动物归国家所有成立私法上之国家所有权。野生动物致害为一般之民事侵权。故此,野生动物致害国家救济责任之性质为民事赔偿责任。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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