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及其与刑罚的适用关系 被引量:5
The Application Conditions of Administrative Penalty and the Application Relationship with Criminal Penalty
中文题名:论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及其与刑罚的适用关系
第一作者:王周户
机构:[1]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陕西西安710127;[2]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年份:2011
卷号:29
期号:3
起止页码:115-121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行政处罚;刑罚;竞合;适用关系;
摘要:行政处罚适用的核心条件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但以尚未构成犯罪为临界点。行政处罚和刑罚同为公法上的制裁手段,都是以受惩戒者向以国家所代表的社会承担责任为落脚点,因而在功能和价值取向方面存在一致性。针对行为既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又构成犯罪的竞合现象,就行政处罚与刑罚在适用关系上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应用理论分析,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原则上不能同时适用,行政违法构成犯罪案件应当归属司法权主管范围,而行政机关只能就那些诸如吊扣证照等专属行政职权与职责内容的法律责任追究行使独立的案件主管权。
分类号:DF31[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