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和谐:不动产财产权的私法限制 被引量:1
Freedom and Harmony:Restrictions on the Exertion of Real Property Rights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Private Law
中文题名:自由与和谐:不动产财产权的私法限制
作者:金俭
第一作者:金俭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210093
年份:2011
期号:4
起止页码:46-52
中文期刊名: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权利;财产权;私法限制;诚实信用;情势限制;
摘要:私法的重要目的与任务是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保护不动产财产权。在现代社会,财产权负有社会义务,其行使自由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已成为人们共识。为此,各国私法在对财产权行使自由保护的同时,普遍加强了对财产权尤其是不动产财产权行使的限制,并不断提出更高层次的限制要求。在此过程中,应遵循禁止权利滥用、公序良俗与诚实信用、情势限制与容忍义务等基本原则。只有有限的自由与适度的限制,才能达到社会各利益主体间的平衡,并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分类号:D913.2[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