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立法目的之重述——基于行政复议立法史所作的考察 被引量:15
Restatement on the Legislative Purpose of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中文题名:行政复议立法目的之重述——基于行政复议立法史所作的考察
作者:章剑生
第一作者:章剑生
机构:[1]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08
年份:2011
卷号:26
期号:5
起止页码:22-26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行政复议;立法目的;司法化;
摘要:行政复议立法目的统帅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并衍生出行政复议的所有具体规范。从《行政复议条例》(1990)、《行政复议法》(1999)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从"依附"到"独立",进而行政复议立法目的也从"监督"到"解决行政争议"。这种变化也影响到行政复议具体制度的内容。行政复议立法目的是多重的、有层次的,何者为首选需要在个案中予以权衡。"解决行政争议"是实现行政复议立法目的的手段,不是立法目的本身。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