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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号牌出借方应对套牌车肇事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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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机动车号牌出借方应对套牌车肇事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徐子良 赵俊

第一作者:徐子良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1

期号:18

起止页码:26-28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机动车号牌;肇事车辆;连带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主观过错;

摘要:【裁判要旨】套牌使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对于套牌肇事车辆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出借号牌或放任他人使用自己号牌的登记号牌车辆所有人.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规定,具有主观过错,应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号:D919.2[法医物证检验学]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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