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大预算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兼评我国《预算法》的修改 被引量:23
On the Effective Exercise of the Budget Supervision Right of People's Congress
中文题名:论人大预算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兼评我国《预算法》的修改
第一作者:朱大旗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北京农学院人文社科学院;
年份:2012
期号:2
起止页码:104-111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预算监督;预算监督权;预算法;
摘要:预算监督权是现代各国立法机关普遍享有的一种重要权力。我国人大预算监督权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现实中人大预算监督权的行使仍然存在一些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运行的问题。《预算法》的修订已列入国家立法规划,为了能使人大预算监督权有效行使,应在《预算法》中明确赋予人大预算修正权,贯彻预算全面性原则,加强预算监督组织建设。
分类号:D912.2[财政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64650);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