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国际海商事公约的效力基础
作者:胡绪雨
第一作者:胡绪雨
机构:[1]南开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2
卷号:30
期号:2
起止页码:144-151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国际公约;实证主义;正义原则;
摘要:国际海商事公约制定,实质是功利主义的合目的理性需求而脱离了法律的价值立法,即采用实证主义,实际是把法律效力来源寄予主权者的命令,而由于不存在这种类似国家的主权者,因此,最终最大多数国家的最大利益成为公约效力的来源,即通过对利益最大化的计算或者投票,多数人投票裁决的同意方式来进行决定。功利主义与人们对社会正义所做的思考难以协调起来。一个真正的国际航运秩序和最高程度的自决是不相容的。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