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经济法之内物权理论的首创及其意义——对民法物权理论的一些思考
On Property Right and Its Application in Economic Law —— Some Thoughts on the Theory of Civil Law Property Rights
中文题名:刍议经济法之内物权理论的首创及其意义——对民法物权理论的一些思考
作者:楼建兵
第一作者:楼建兵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湘潭411100
年份:2012
期号:3
起止页码:21-24
中文期刊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经济法;劳动力权;内物权;人为孳息;
摘要:陈乃新先生首创的“经济法之内物权理论”打破了传统民法物权的神圣性,提出了全面而独到的理论——传统物权法理论只有外物权的狭义物权,对作为人为孳息的“存在于人体之内”的劳动力权没有界定,而劳动力权是第一人权,是经济法内物权,是人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内物权理论是基于法权理论之上的现代物权理论。是对传统物权理论的深化与突破。经济法之内物权是经济法所需确认和保护的最基本的权利,在经济法领域和实践过程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这有利于开发我国庞大的人力资源,有利于调动亿万劳动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和提高创造财富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逐步构建和谐社会。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