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放弃定义具体行政行为的策略检讨 被引量:7
Review the Strategy of Giving up the Specific Administrative Act Definition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中文题名:司法解释放弃定义具体行政行为的策略检讨
作者:闫尔宝
第一作者:闫尔宝
机构:[1]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1
年份:2012
卷号:18
期号:4
起止页码:15-30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界定;价值重估;行政行为法;行政诉讼制度;
摘要:现行行政诉讼法建立了以具体行政行为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体系,如何理解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与法律适用意义。在先后两个系统的司法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采用了完全不同的解释策略,对具体行政行为先给出了明确界定,后又基于各种考虑而放弃。司法解释先后态度的不同,对我国的行政行为法理论和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解与完善构成了一定影响。当前,我国行政诉讼法进入修改阶段,通过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验教训,重新认识和评估具体行政行为定义的价值,可以为发展我国的行政行为法理论、重新认识行政诉讼制度并更好地做好立法修订工作提供另外一种参照视角。
分类号:DF3[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0748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