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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劳动者非本人原因”“被安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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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如何理解“劳动者非本人原因”“被安排”

作者:周国良 许建宇 赵晓燕

第一作者:周国良

机构:[1]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年份:2012

期号:9

起止页码:47-50

中文期刊名:中国劳动

中文关键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原因;本人;2007年;公司;上海;仲裁;

摘要:刘某于2012年4月14日申请仲裁,称1995年8月起在上海杰胜公司工作,2005年9月起在上海杰利公司工作,签订有2007年5月;31日至2012年5月31日的劳动合同。2012年5月10日,刘某向杰利公司提出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

分类号:D922.52[劳动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11】;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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