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干照”——从“唐宋变革”视野下的宋代田宅诉讼说起 被引量:4
Interpretation on Formality --Starting from Real Estate Lawsuit of Song Dynasty under the View of "Tang and Song Dynasty Reformation"
中文题名:释“干照”——从“唐宋变革”视野下的宋代田宅诉讼说起
作者:陈景良
第一作者:陈景良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4
年份:2012
卷号:27
期号:6
起止页码:1-28
中文期刊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干照;田宅诉讼;契约文书;司法传统;
摘要:宋代社会,契约文书伴随着土地私有制的深化及土地权利的分离,广泛地应用于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与此同时,“干照”作为“田宅诉讼”中各类契约文书的通称,也因其具有示信、客观真实的证据作用而成为宋代司法判词的常用语。“干照”是宋代社会及司法活动中的固有词汇,它真实地反映着唐宋的社会变革,把它作为一个有意义的语言符号置于宋代社会结构的网络中,其背后反映的是宋代司法结构的变化与司法传统的转型。
分类号:D909.2[中国]
收录:BDHX:【BDHX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