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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于履行职责与第三人行为共同致害的侵权赔偿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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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怠于履行职责与第三人行为共同致害的侵权赔偿

作者:俞祺

第一作者:俞祺

机构:[1]北京大学

年份:2012

期号:23

起止页码:77-82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履行职责;侵权赔偿;行为共同;第三人;国家赔偿责任;作为义务;国家赔偿法;工作人员;

摘要:怠于履行职责是指“公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依其职责,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特定的作为义务.但在有能力、有条件履行的情况下,不履行、拖延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作为义务的情形。”‘疆然国家赔偿法中并没有特别说明国家机关怠于履行职责时的国家赔偿责任,但是就目前的情形而言,此种责任的成立不论在学理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均不存在显著的障碍。

分类号:D922.14[公安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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