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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     被引量:19

On Local Legislative Problems in China and Solutions to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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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

作者:周伟

第一作者:周伟

机构:[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11

年份:2013

卷号:28

期号:2

起止页码:66-73

中文期刊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地方立法;立法问题;立法出路;

摘要: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的重要内容,我国地方立法存在缺乏必要性、具体性、越权严重、冲突广泛、操作性差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大量立法资源被浪费,不利于法的价值的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法律作用的实现,法律适用无所适从、地方保护主义合法化。地方立法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地方立法目的不当、立法主体立法技术的欠缺、地方立法主体观念滞后、立法依据不明、相应的国家机关怠于履行立法监督职责。解决地方立法问题的出路在于端正立法目的、更新立法观念、实行立法专业化、明确地方立法依据、强化立法监督责任,建立地方立法“良法”标准等。

分类号:D901[立法理论]

收录:BDHX:【BDHX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82822);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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