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海上钻井平台油污的法律适用范围与责任分析
作者:李天生
第一作者:李天生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2]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博士后工作站
年份:2012
期号:12
起止页码:150-153
中文期刊名:江西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移动式钻井平台;油污;海洋污染;海洋油污;
摘要:中国法律框架下海上钻井平台的油污,应按照不同环节、原因,分别依据船舶和海洋工程属性适用不同法律。在作业时发生的污染应属于因海洋工程发生的,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在海上移动时发生污染应属于航海污染,主要适用《油污公约》;因为《燃油公约》的船舶定义包括移动式钻井平台,所以因燃油发生污染应主要适用《燃油公约》。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