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用人单位内工作调动
作者:侯玲玲
第一作者:侯玲玲
机构:[1]深圳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3
期号:5
起止页码:106-115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工作调动权;劳动合同变更;权利滥用禁止;司法裁判规则;
摘要:工作调动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调整的重要内容。劳动合同法趋向以形式合意限制用人单位调动权,司法裁判规则趋向放松对用人单位调动权限制以增强用工的自主性。立法与司法冲突之根源在于对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权与劳动者权益保护平衡上的不同认识。为避免地方司法裁判规则的区域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应通过抽象性司法解释确立用人单位内调动合法性审查的一般规则。用人单位内调动合法性司法审查应分为用人单位调动权审查、劳动者同意调动审查以及调动权滥用审查三个阶段。为了更好地适用权利滥用禁止原则,我们有必要明确调动权滥用之具体判断基准。
分类号:D922.5[劳动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