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法到社会保障的工资债权保护——以德法两国工资保障为视角 被引量:2
On Wage Claim Protection From Civil Law to Social Security --the Perspective of German and France Wage Protection
中文题名:从民法到社会保障的工资债权保护——以德法两国工资保障为视角
第一作者:侯玲玲
机构:[1]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深圳518060;[2]最高人民法院,北京100745
年份:2013
卷号:34
期号:7
起止页码:84-90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工资;支付不能;破产;优先权;欠薪保障基金;
摘要:企业等组织无偿债能力时,民法对于工资债权的保护具有相当局限性。德法两国引入社会保障机制旨在担保企业偿债不能时劳动者工资债权之实现。这不仅基于劳动者生存权保障之需要,也有利于帮助偿债不能企业重生,避免失业风险扩大。深圳和上海两地已有通过社会保障机制来保护工资债权之尝试。我国应总结地方已有之经验和教训,借鉴德法两国立法经验,建立工资债权社会保障机制。同时修改破产法,对工资优先权予以适当限制,强化促进企业重生之法律功能。
分类号:D632.1[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