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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者录用优先权     被引量:5

On the Laborers Priority in Em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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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劳动者录用优先权

作者:冯彦君

第一作者:冯彦君

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0

期号:6

起止页码:73-78

中文期刊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动法;劳动者录用优先权;劳动争议;

摘要:我国劳动法遵循保护劳工的理念,借鉴国外劳动立法的经验。间接规定了劳动者录用优先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劳动者录用优先权是一项特殊的劳动权利,它的充分实现,取决于劳动者的权利意识,更依赖于劳动立法提供健全的条件、程序规定和有力的法律救济措施,劳动者行使录用优先权需要符合主体条件,时间条件和录用条件。劳动法应该为劳动者行使隶用优先权提供录用优先权需要符合主体条件、时间条件和录用条件,劳动法应该为劳动者行使录用优先权提供录用告知和答复程序,劳动者行使录用优先权不需要返还经注补偿金,劳动者录用优先权侵犯后,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获得救济。

分类号:D922.5[劳动法]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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