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财产权准征收的判定基准     被引量:16

On Hallmark of Inverse Condemnation

收藏

中文题名:财产权准征收的判定基准

作者:金俭 张先贵

第一作者:金俭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2]南京大学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

年份:2014

期号:2

起止页码:26-45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财产权限制;准征收基准;从严;

摘要:财产权准征收是指对财产权的形式限制构成对财产权的实质剥夺。其判定基准为财产权的“一般限制”与“特别限制”所划出的一道清晰界限。基准的建构层面涉及世界观与方法论两大体系。世界观维度是一个多元多维变量所组成的复合系统;方法论维度是在综合考量各变量功能和性质的基础上,实施对象基准一结果基准一综合基准的方法路径。对象基准是判定的前提和起点,是区别财产权“一般限制”与“特别限制”的形式化识别机制;结果基准是判定的实质内核,是区别财产权“一般限制”与“特别限制”的实质化识别机制;综合基准是配套性判定,弥补结果基准功能的不足和局限。此外,基准的设定还须考量平等、比例和信赖利益三项原则。现阶段,在模糊地带应坚持“从严”认定模式,并以“法益衡量论”作为其兜底性判定方法。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621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