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实效考 被引量:2
On Effect of the Reconsideration Organ Being a Codefendant with the Original Agency
中文题名: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实效考
作者:俞祺
第一作者:俞祺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194-216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共同被告;成本收益分析;
摘要: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是否促进了行政复议制度实效性的提升,是一个重要但有争议的问题。体现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从成效角度说包括复议直接纠错率、复议再诉率、复议案件数量等,从成本角度说包括改革本身的成本和改革所带来的成本。基于对现有数据以及访谈材料的综合比对并排除其他假设后,可以判断,在理性选择机制的作用下,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与功能目标相似但复议机关不用作共同被告的其他方案相比,该制度总体成本更低,相对更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
分类号:D922.11[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