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修订预算法的若干具体问题
作者:朱大旗
第一作者:朱大旗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84-92
中文期刊名: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有计划商品经济;预算部门;市场经济体制;论证工作;预算调整;计划经济体制;执行预算;立法规划;预算决;
摘要:<正> 预算法是规范预算行为及由此而产生的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预算法颁行于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确立之初、脱胎于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之时,其内容不可避免地带有计划经济体制时代的烙痕。随着经济、社会等环境条件的改变,这一法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日益脱节,迫切需要根据现实国情加以修订。事实上,国家有关机关和部门早已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国家预算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近几年来一直在中央和地方层面试点进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预算法的修订列入了"十五"立法规划第一类,有关的立法研讨、论证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为此,本文拟就预算法修订中若干重要而具体的问题略陈管见,以就教于方家,并祈能对修订预算法贡献绵力。
分类号:D922.21[预算法、决算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