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性别差异与就业权平等
作者:丁启明
第一作者:丁启明
机构:[1]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黑龙江大庆163712
年份:2014
期号:10
起止页码:90-94
中文期刊名:学术交流
中文关键词:性别差异;性别歧视;就业权平等;
摘要:性别差异在劳动力市场中被异化为性别歧视,使女性在就业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并带来了多元的消极影响。劳动者的个体差异性和不同的能力及优势,适应了社会劳动岗位的不同需要,而一旦劳动者没有个体的差异,没有能力的高低之分,没有优势和劣势的区别,反而不能适应社会劳动岗位的不同要求,因而以性别和个体差异为由而给予差别对待是没有法律、道德和理论的正当性的。平等权是自然权利,是公民的资格权,是国家、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剥夺的权利,而这个资格又是主体人参与国家和社会组织各种活动的前提,丢掉这个前提则实现机会平等、过程平等和结果平等都将失去任何可能性。为推动我国性别差异和就业权平等的协调,应在理念引导、经验借鉴和制度建构相统一的思路下综合采取多种措施。
分类号:D91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