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船舶保全制度的适用
Application and Censorship on Preservation of Ships under Arbitration Proceedings
中文题名:仲裁程序中船舶保全制度的适用
作者:李婉 李天生
第一作者:李婉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15
卷号:33
期号:4
起止页码:151-158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仲裁程序;船舶保全;船舶扣押;临时措施;
摘要:我国船舶保全的有关规定设立之初是为了满足海事诉讼的需要,并不能完全适用于仲裁程序。且仲裁程序下的船舶保全,因可能涉及国家间的司法协助及各个国家对仲裁与法院权力的不同分配而较之诉讼下的船舶保全更为复杂。我国《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关于仲裁程序下船舶保全的规定并不完善且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可能会造成司法实践中的困难。在对有关困境进行深入探讨的基础上对相关法律修改提出合理化建议。
分类号:D925.7[仲裁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