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纳税前置制度的反思与超越
第一作者:刘剑文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2]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112-119
中文期刊名:江汉论坛
中文关键词:纳税前置;基本权利保障;法律救济;
摘要:纳税前置包括"前置于复议"和"前置于诉讼"两种情形,现行税收征管法实行"前置于复议",而"2015年征求意见稿"则改采"前置于诉讼"。"2015年征求意见稿"较之现行制度,有所进步,但仍不足以彰显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代税法基本立场。当下对纳税前置制度进行根本性修改的时机已经成熟,在"2015年征求意见稿"基础上继续完善,存在小改、中改、大改三种思路。本次修法应彻底摈弃任何形式的纳税前置,通过建立加算利息等诱致性制度、税收保全等配套制度,从而实现兼顾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立法目的。
分类号:D922.22[税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