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禁止抽逃出资”规则的公司法理基础 被引量:19
Reconstructing Company Legal Basis of the Rule for Prohibiting the Withdrawal of Capital
中文题名:重构“禁止抽逃出资”规则的公司法理基础
作者:刘燕
第一作者:刘燕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公司财务与法律研究中心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181-205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抽逃出资;资本维持原则;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侵权责任;
摘要: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引发了对现行抽逃出资规则的普遍质疑,也进一步强化了以“侵占公司财产”取代“抽逃出资”概念并追究抽逃出资股东侵权责任的改革动议。然而,从公司财务结构看,股东抽逃出资包括侵占公司财产与增加公司负债两条路径;诉诸于侵权法更忽略了禁止股东抽逃出资是公司法最古老的理念以及资本维持原则的核心要义。由于我国《公司法》缺乏股东一公司间资本性交易的规则框架,导致最高法院抽逃出资司法解释的不周延;它与《公司法》下分配规则的疏漏交织在一起,共同造就了实践中抽逃出资问题的困境。摆脱困境不在于抛弃抽逃出资概念或诉诸侵权法,而应重构抽逃出资规则的公司法基础。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9258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