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基础的强制性发展 被引量:3
The Mandatory Development of the Carrier Responsibility Basis in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中文题名: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基础的强制性发展
作者:胡绪雨
第一作者:胡绪雨
机构: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1
年份:2016
卷号:38
期号:1
起止页码:153-163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责任基础;国际公约;严格责任;过失责任;批量合同;
摘要: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基础的强制性演进,是随着托运人与承运人间谈判势力持续对比变化而发展的,其统一与变革体现了不同历史时期的政策目的与法律价值。航海过失免责的存废,是由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航海技术状况所决定的,集中反映了承运人责任基础的变化。加重承运人的强制性责任,折中于各国际公约的完全过失责任是社会化班轮运输业的发展趋向,是建立公平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需求。《鹿特丹规则》所确立的承运人责任基础趋向严格化和规范化,顺应了国际航运发展实际,通过承运人责任基础的变革和举证责任再分配或重新安排,以达到新的利益公平与平衡,对于促进航运技术进步和国际贸易均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对国际航运市场秩序具有重要影响。
分类号:D996.19[海商法]
收录:BDHX:【BDHX201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