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机构在证券民事诉讼中的角色定位 被引量:2
The Role of the Insurance Institution in the Civil Litigation of Securities
中文题名:投保机构在证券民事诉讼中的角色定位
作者:吕成龙
第一作者:吕成龙
机构:深圳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11
期号:6
起止页码:28-39
中文期刊名:北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投资者;保护证券;集团诉讼;共同诉讼;证券法;
摘要:在过去十几年中,由于我国诉讼机制的制度设置,投资者长期难以克服集体行动困境,高昂的维权成本使其对证券民事诉讼望而却步.此次《证券法》的修订无疑为修正投资者诉讼机制提供了契机,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模式,更是创新性地缓解了集体行动的困难.但是,参考我国台湾地区、美国的经验教训,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参与诉讼的模式可能存在激励不足、独立性不足和诉讼能力不足三大隐忧.如若不能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国投资者保护机构诉讼机制的最终效果.因此,参考萨拉蒙合作模式的新治理理论,我们的投资者保护机构需要与政府合作治理,发挥各自的优势并努力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和志愿失灵的可能性,使政府集中于资金提供与信息监控、共享,而投保机构着力于以更强的内在行动力克服集体行动困境,不断促进投保机构诉讼的市场化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民事权益.
分类号:DF438[金融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