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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治理社会主体法律地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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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高等教育治理社会主体法律地位研究

作者:周娟 肖萍 程样国

第一作者:周娟

机构:[1]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2]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江西南昌330047

年份:2018

卷号:38

期号:3

起止页码:176-180

中文期刊名: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高等教育治理;社会主体;法律地位;高等教育中介组织;高校理事会;

摘要:由于我国社会参与高等教育治理改革过度依赖政策推动,忽视法治建设,导致高等教育治理社会主体法律地位欠缺,进而造成社会参与乏力。法律地位是社会主体参与高等教育治理的保障,社会主体资格与参与权亟待立法予以明确。应当修订《高等教育法》,明确社会主体特别参与资格与参与事项范围;制订或修订社会参与专项立法,细化高等教育社会参与;修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立法,放宽社会主体设立限制,从而确立高等教育治理社会主体法律地位,将社会主体打造成高等教育"政府、高校、社会"共同治理格局中的重要一极。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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