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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功能分化视角下的法学本科教育改革与人才标准完善     被引量:4

The Reform of the Undergraduate Legal Education and the Perfection of Product Standard of Talent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Function Different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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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社会功能分化视角下的法学本科教育改革与人才标准完善

作者:程雪阳

第一作者:程雪阳

机构:[1]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17-124

中文期刊名: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学本科教育;法律思维;社会功能分化;人才质量标准;

摘要:经过40年的改革与社会功能的分化,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已经成为了教育系统与法律系统的“系统接口”。为了有效发挥法学院的社会功能,法学本科教育的“人才质量标准”应当设定为“确保学生在掌握基本概念、原则和规则的基础上,拥有法律思维,具备像法律人一样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是法学本科教育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法律职业技能的培训应当由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以及律师学院来完成。法学院的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教学方法应当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衔接,但法学院不应承担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的功能。

分类号:D926[司法制度]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_E2017_2018】;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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