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之关系重述
Restatement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Judicial Power and Administrative Power in the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中文题名: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之关系重述
作者:张坤世
第一作者:张坤世
机构:[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一庭,湖南长沙410001
年份:2020
卷号:35
期号:2
起止页码:3-8
中文期刊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治社会;权力分工;行政诉讼;行政权;司法权;
摘要:行政循环诉讼、法院参与执法,根源在于裁判者不明司法规律、行政者缺乏法治思维。在中国法治语境下,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基本关系是:司法权和行政权相互独立,相互尊重;司法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监督、支持行政;行政与司法应互动配合,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升法治效益。行政机关必须尊重并服从法院的生效判决,而法院要尽可能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避免司法专横。行政与司法的互动必须是良性的,受到法律规制,不能"乱动""盲动"。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