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义务视角下网络空间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4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Cyberspa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uty of Care
中文题名:注意义务视角下网络空间的法律规制
作者:朱健辰 金俭
第一作者:朱健辰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2]南京大学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江苏南京210093
年份:2020
期号:9
起止页码:32-39
中文期刊名:学习与实践
中文关键词: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公共场所;善良管理人;法律推定;
摘要: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公共场所的物理性特征不断弱化,网络空间作为公共场所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网络空间的义务主体主要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应对频发的网络侵权和犯罪案件,苛以网络服务提供者适当的注意义务,有利于实现网络空间的法治化。然而,网络服务提供者具有客观中立性,在技术层面欠缺审查和识别能力,该注意义务的设置有侵害网络用户言论自由之嫌。对此,应当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为标准,结合具体受侵害的权利客体,把'推定知道'作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认定方式,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主观过错,在达到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权利人之间权利义务衡平的同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