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法文化中的价值评判基准——从胡适的《中国传统中的自然法》切入
The Value Standard in Chinese Traditional Law Culture:Based on Hu Shih’s Theory of Chinese Traditional Natural Law
中文题名:传统法文化中的价值评判基准——从胡适的《中国传统中的自然法》切入
第一作者:马作武
机构:[1]中山大学法学院,广州510006
年份:2021
期号:3
起止页码:224-234
中文期刊名:广东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胡适;传统文化;法哲学;自然法;价值基准;“天理”-“人道”体系;
摘要:胡适在《中国传统中的自然法》中尝试将西方法律文化中的'自然法'概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进行比较,列举'天道'、'天理'与儒家经典的传统文化概念,共同构成了价值判断之基准。这一观点为当代法学理论与传统法律思想的衔接架构了桥梁,但其研究缺乏足够的系统性。只有在历史与哲学的视野中把握共性,让'自然法'这一话题在中国特有语境之下得到恰当的表达,方能构建真正属于本土的现代法律思想与体制。可以在胡适所提供的研究视角下,探讨传统文化中特有的'天理'-'人道'体系,该体系通过天人感应、道德约束各层面的作用,担纲了传统社会中的价值评判基准之任务。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