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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处罚的主观要件——以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为中心     被引量:2

On the Subjective Elements of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Centering on the Newly Revised'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Law'Article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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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行政处罚的主观要件——以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为中心

作者:喻少如 姜文

第一作者:喻少如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21

卷号:33

期号:3

起止页码:70-80

中文期刊名: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行政处罚;主观要件;归责原则;过错推定;例外情形;

摘要: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增加规定行政处罚的主观要件,彰显了行政处罚由客观归责转向主观归责的'责任主义'价值取向。剖析'主观要件'条款的内在逻辑和适用前提,明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归责体系应坚持'主观过错为主线,过错推定为补充,无过错而处罚为例外'的立场,其中例外情形要严格限制在食药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特殊领域。贯彻过罚相当、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理念,契合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

分类号:D922.112[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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