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唐律疏议》中的“法”考辨    

A Textual Research on Use of “Fa” in the Tang Code

收藏

中文题名:《唐律疏议》中的“法”考辨

作者:刘晓林

第一作者:刘晓林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130012

年份:2023

期号:2

起止页码:134-142

中文期刊名: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唐律疏议》;法;立法语言;正刑定罪;立法技术;

摘要:《唐律疏议》中的“法”出现频次极高、分布极广,绝大多数表达了与“法律”相关的含义。各篇“序疏”中的“法”指称较为广义的“法律”、较为抽象的“法”或特定法典及其篇目;律典条文中的“法”表述形式复杂,但整体特征清晰,皆有明确的规范指向,即指称律、令、格、式以及其他法律渊源中的具体规范。“罪法”“理法”“正法”等较为特殊的表述形式,仍与“法”表意的整体特征及具体用法一致。以“法”指称具体规范是立法或注律的常规模式,此种指称围绕“正刑定罪”展开,是传统法发现、论证具体规范不可或缺的技术手段。

分类号:D909[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BDHX:【BDHX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